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第四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会上,海口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获得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这是海南省法院系统唯一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
△海口中院民三庭获得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
海口中院民三庭
海口中院民三庭负责本院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及海口两级法院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指导工作。近年来,民三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审判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知识产权审判任务,为海口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海口中院民三庭开庭审判知识产权案件
一是依法公正审理,加大保护力度
作为知识产权专业审判庭,民三庭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稳步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审理工作,切实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严把案件质量关,依法惩处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和犯罪分子,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7年,该庭共办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22宗,其中民事案件110宗,刑事案件12宗;结案113宗,结案率92.62%。
二是正确处理“三种关系”,确保审理效果
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过程中,民三庭注重处理好以下“三种关系”:一是注意处理执行法律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既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维护法律权威,又强化大局意识和宏观思维,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二是注意处理保护私权与维护公共利益的关系,在依法保护私权,实现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目标的同时,注意合理界定知识产权的界限,确保私权与公共利益的平衡;三是注意处理保护权利与防止权利滥用的关系,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又防止权利人滥用权利实施垄断的行为,努力做到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相统一。
三是加大调解力度,促进案结事了
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和谐司法审判理念,以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有效化解当事人矛盾为工作目标,将调撤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加大案件的调撤力度,最大限度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促使当事人协商解决矛盾纠纷。不仅彻底解决了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节约了司法资源和当事人诉讼成本,而且对推进知识产权系列案件的审结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
四是加强学习调研,主动适应形势需要
针对近年来海口市出现的知识产权新型疑难案件增多,种类多样化的审判新形势,民三庭主动作为,一方面大力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及调研力度,对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典型、疑难问题进行充分调研,不断总结积累审判经验,有效破解了一系列重大疑难问题,成为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一面旗帜;另一方面,高度重视裁判尺度的统一,注重运用法律适用协调机制,加强本庭法官与其他庭室法官或上级法院法官之间的法律观点交流,当遇到适用法律把握不准或疑难问题时,及时提交法官会议讨论,力争做到“同案同判”。
五是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市场秩序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微博等媒介,利用“4.26”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不断拓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覆盖面。同时,根据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受理情况,针对性地加大了对通讯器材、设备类企业及酒店类企业等知识产权侵权案件高发行业的普法宣传力度,切实提高了相关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市场秩序。
△民三庭法官袁蓉向记者讲述“椰脉”克隆“椰树”商标侵权案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