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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起海口市民可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须实名登记
发布时间:2020-02-12

2月11日,海口市卫健委、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药店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即日起,海口市零售药店销售退烧、止咳药品实行实名登记报名制度。

《通知》规定,海口市各零售药店须做好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人员的信息登记工作(《零售药店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信息登记表》),其中包括购买人姓名、性别、身份证、目前居住地址、电话、体温、药品名称、购买数量、有无疫区旅居史或发热人员接触史、药店经办人等信息。社区网格管理人员负责收集辖区内零售药店每日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的人员信息,并上报社区、街道,由街道统一报送区政府。各区政府、街道、社区负责对辖区内相关购药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追踪、监测,如发现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通知》要求,各辖区市场监管分局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报告的零售药店及时约谈、责令改正,涉嫌违法违规的将依法进行查处,确保信息登记完整准确。


来源: 海南日报客户端
作者: 记者 邱肖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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