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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检察院李思阳检察长接待来访群众
发布时间:2020-06-11

为全面展示新时代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于6月10日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新时代检察宣传周之检察长接待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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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上午,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思阳早早就来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待大厅做着准备工作。上午9:30,上访人罗某来到了检察院,她听说是检察长接访时,瞬间激动地拉着李思阳检察长的手不放:“领导同志,我这里有一件案子想请检察院监督,是个小事,给你们添麻烦了。”“不是小事、不是小事,您来到检察院申诉,就是我们应办的大事,谢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天气太热,您大老远跑来,先喝口水,慢慢说。”李思阳检察长见到罗某脸上挂满汗,赶紧给她递上一杯水。在检察长接待室,罗某对检察长的热情询问,渐渐少了拘谨,开始详细讲述自己的诉求。李思阳检察长耐心倾听,不时就法律政策问题进行解答。

罗某来访反映其不服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认为公安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办案,侵害她的人身权及财产权,要求海口市检察院监督抗诉,情绪相当激动。李思阳检察长立即通知第五检察部的承办检察官参与接待,在详细了解罗某的诉求,并听取了该案检察官案情汇报、查阅了案卷材料后,李思阳检察长对罗某提出的诉求和心情表示理解,耐心细致地会同在场的承办检察官向罗某释法说理,并对罗某的情绪进行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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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2个多小时的答疑解惑,罗某情绪逐渐平静,离开接待室时对李思阳检察长专门接待表示感谢,她相信检察机关会公平公正的处理这起案件。“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会认真审查,严格依法办理,并及时向您反馈。今后有什么法律上的问题可以通过电话、网络、来信及来访的方式向我们反映,我们一定做到件件有回复。”李思阳检察长在送走罗某时一面向她解释办理流程,一面要求承办检察官认真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审查工作,责成相关部门抓紧办理、及时回复。接待日当天,海口市检察院共接待上访群众6人。


接待来访结束后,李思阳检察长对参与接访的海口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刘磊以及在场的相关部门表示,上访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检察长接待日是与群众直接联系的桥梁,不能流于形式,要落到实处。李思阳检察长要求控申部门的干警在日常的办信接访过程中,要带着感情工作,把群众的诉求放在心上,热情接待并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及时办理答复,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7日内程序性答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切实做到“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


据了解,“检察长接待日”是检察机关为进一步加强涉检信访案件的化解力度,听取群众的诉求,为群众解难,提高司法公信而设置的一项信访接待制度。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安排每周三作为“检察长接待日”,轮流安排一名院领导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行接访。群众可以直接来服务大厅约见检察长。去年以来,海口市、区两级检察院共组织检察长参与接待群众来访127次,阅批群众来信27件,参与案件公开答复19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来源: 海口政法
作者: 海口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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