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根据《海口市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要求,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廉政教育报告暨警示教育大会,会议由市院党组成员曾德星同志主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赵靖同志对“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学习与理解进行讲授课,全院干警参加。
会上,赵靖同志根据“三个规定”内容及要求和“三个规定”认识误区两大方面开展授课,详细讲解了“三个规定”的内在关系、“三个规定”与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关系、认识误区,要求司法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时刻做到慎言慎行,不违规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及其他重大事项,对他人违规过问、干预、插手行为逢问必录、如实记录报告。
会上指出,“三个规定”是落实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对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司法、维护法治权威具有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是必须严格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检察人员要自觉遵守“三个规定”相关条例,养成自觉主动填报,形成“逢问必录”“过不过问都一样依法办理”的工作习惯,夯实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工作基础。
最后,海口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曾德星同志结合实际,联系授课内容,就“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内容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结合我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检察人员要清楚认识严格遵守“三个规定”,是检察人员司法办案的思想“红线”和“底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确保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维护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二是各部门要积极开展学习传达“三个规定”相关精神,深刻领会“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内容实质;要执行到位,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树牢纪律、规矩意识红线,切勿触碰;要整改到位,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三个规定”贯穿执法始终,一抓到底。三是要充分利用内网、公众号、手机短信等平台媒介,及时宣传解读,切实引导检察人员深刻认识执行“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重要内涵以及不如实填报须承担的责任后果等,明确执行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填报制度既是“紧箍咒”也是“防火墙”,督促全面掌握记录报告的具体要求,增强填报的自觉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