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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院法官范晨手记:帮朋友带的木料变成了象牙 两人辩解“被骗”仍获刑
发布时间:2021-08-11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提醒

法院不会按“你以为的货物”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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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晨在海口中院档案室查阅案件卷宗

7月29日傍晚,在夕阳西下的海口秀英港码头,客货轮正在上客下货,一派繁忙。同样是3年前这样一个夏日傍晚,从香港启程的“惠海龙729”客轮刚驶入海口秀英港码头,就有一艘运输小船悄悄向它靠近。两船一停好,客轮上便有人往小船上丢下了两件包裹,随后小船快速向东行驶,消失在暮色中。

3天后,这两个包裹在深圳一物流中心被提走,运至东莞市樟木头镇观音山路段时被缉私民警拦下,民警检查发现绿色编织袋包裹着的竟是两根象牙。经鉴定,两根象牙均为现代象象牙原牙,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价值共50万元。2019年1月和2018年12月,把两根象牙从香港“带回”海口的李某文和将两根象牙托运到深圳的黄某和分别被警方抓获。两人均称自己“被骗”,帮朋友运回的是两根木料。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参与走私珍贵动物制品如何定罪?2019年6月17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公开审理这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李某文和黄某和均因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判刑并处以罚金。

帮忙运的木料却变成象牙

2018年5月26日,35岁的广东人李某文到“惠海龙729”客轮上当业务员,负责船舶集装箱装卸和联系船务公司、外代公司、码头等业务。期间,他在香港认识了运输海鲜和冻肉的海南琼海籍男子黄某和。“惠海龙729”客轮经常往返香港至海口、香港至洋浦航线,李某文觉得非常需要一位海南的朋友,所以非常珍惜与黄某和的缘分。

2018年6月17日,李某文和同事在街上碰到了黄某和,黄某和叫李某文帮他带两条木头回海口,之前李某文在电话中多次拒绝过黄某和,但这一次却面对面碰上了,李某文无法拒绝便同意了。6月20日,黄某和开小船将两件长约两米的绿色包裹运到“惠海龙729”货轮上。因知道未向海关申报,李某文悄悄把这两个包裹放到了船尾的C02房杂物间。

6月22日傍晚,“惠海龙729”货轮停泊在海口秀英港码头4号锚地后,李某文用绳子将两件包裹从货轮上吊到早已等待在此的林某宝的运输小船上。随后,林某宝将2个包裹运到世纪大桥与恒大外滩之间的岸边,将包裹送给了在此等候的黄某和。黄某和按照黄某提供的地址,将2个包裹托运往深圳市给了蔡某永和廖某萍。

3天后,这两个包裹出现在深圳市宝安区运达物流中心,货主提货运至东莞市樟木头镇观音山路段时被缉私民警拦下,民警检查发现绿色编织袋包裹着的竟是两根象牙。经鉴定,两根象牙均为现代象象牙原牙,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制品,价值共50万元。

缉私民警顺藤摸瓜,找到了把两根象牙从香港“带回”海口的李某文和将两根象牙托运到深圳市的黄某和。2018年12月31日下午,黄某和从香港回到海口时在美兰机场被民警当场抓获;2019年1月5日下午,李某文也在海口秀英港码头4号锚地“惠海龙729”货轮上被民警当场抓获。

以实际走私物品定罪处罚

“我是被黄某和利用、蒙骗的,我不知道他交给我的是象牙。我曾问过他,他说是木头,我怕他骗我还用手摸了摸,里面是长长的包装,我判断确实与木头相似,才从香港带回了海口。”庭审中,李某文多次辩解他不知道带的东西是象牙。

虽然这场庭审已过去了2年多时间,但范晨对李某文仍有印象。

“你多次拒绝黄某和后,为何最后仍同意帮他带东西上船?”范晨回忆说,由于黄某和仍在潜逃,在庭审中李某文面对公诉人、辩护人和审判长的提问,都坚称他不知道带的是象牙,黄某和当时告诉他带的是木头。

范晨还注意到,李某文在审查逮捕阶段的供述中,两次提到黄某和曾要求他帮带2根象牙回海口,当时他不同意,告诉黄某和说是犯法的,他还把走私象牙的后果截图给黄某和看了。然而当公诉人问他这些供述“是否属实”时,他却回答说记不起来了。

公诉人在庭审中认为,李某文、黄某和在主观上具有走私的故意,虽然对于具体走私对象不明确,但其采取放任的态度对走私物品有概括的故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第六条:“走私被告人主观上具有走私犯罪故意,但对其走私的具体对象不明确的,不影响走私犯罪构成,应当根据实际的走私对象定罪处罚”的规定,应当根据实际查获的走私对象定罪处罚。因此李某文、黄某和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

范晨认为,李某文虽然不一定知道带的货物为珍贵动物制品,但李某文、黄某和的供述和林某宝的证言可相互印证,足以证明李某文主观上对走私行为是明知的,其对于走私的物品持放任态度,主观上存在概括的故意。因此,认定其主观上具有走私的犯罪故意,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即便其对走私的具体对象不明确知道,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影响走私犯罪的构成,应当以实际走私的物品定罪处罚。且李某文是实现象牙从香港走私到海口的直接行为人,故其是走私过程的关键环节,在整个走私过程中起重要作用,应认定为主犯。

最终,经合议庭合议,李某文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万元;黄某和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3万元。对李某文及其辩护人辩称李某文不知道所运输的货物是象牙,误以为是黄某和所说的木头,故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的意见,不予采纳。

不要认为帮忙带货 就不构成犯罪

“法官,宠物龟能不能买?”

“我家承包地上的树能不能砍?”

“什么野味可以吃啊?”

……

在环资庭工作多年,每年参与审理几十起环资案件,范晨经常会收到类似这样的咨询。为帮助大家了解生活中的法律小知识,范晨与海口中院宣传部门的同事们策划制作了《小范拍案》普法栏目。范晨告诉记者,她希望以后也能做一期关于走私的节目,好好说一说李某文、黄某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中涉及的法律知识点,尤其是以实际走私的物品定罪处罚这一点。

范晨法官提醒

不要认为帮忙带货就不构成犯罪,更不要认为不知道带的是什么就不构成犯罪,或者就会按照“你以为的货物”定罪处罚。在走私犯罪中实现货物位置移动的行为人是起重要作用的主犯。广大公民要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对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鉴别力,摒弃侥幸心理,不要错误认识自己的行为,低估了运输行为在走私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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