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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明确6种严重失信行为!3月1日起实施
发布时间:2022-01-12

为构建知识产权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失信惩戒等机制,提高海口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林业局联合印发《海口市知识产权(专利)失信行为评价暂行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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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适用对象为海口市行政区域内实施知识产权专利领域失信行为的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办法》所称知识产权失信行为评价,是指海口市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知识产权从业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专利领域违法行为的有关信息,按照规定的标准对从业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知识产权行为进行评价,确定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开,供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机构及组织应用的知识产权管理手段。

《办法》明确专利领域的严重失信行为包括6种,即重复专利侵权行为等。《办法》提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记录、信息归集、失信评价、信用修复和失信惩戒机制,依法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知识产权失信违法信息纳入海口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开展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

此外,相关职能部门在对自贸港相关政策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申请认定时,以及在开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政府资金扶持、表彰奖励等行政管理活动时,应当查询相关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知识产权公共信用状况。


来源: 海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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