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
今天,就从“三个首例”开始吧。“海青蓝”的检察官们立足职能,不断探索创新,开创了许多先例,“三个首例”就是“海青蓝”知识产权综合办案组在办理知识产权案件中实现的三个“全省首例”。
办理全省首例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
张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是海南省首例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知识产权综合办案组立足犯罪事实、证据收集、案件定性等方面展开研究讨论,围绕案件难点开展分析论证和取证引导。承办检察官主动走访被害单位,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听取相关诉求,并对被害单位进行答疑解惑。同时,积极探索多方会商机制,邀请公安机关及第三方鉴定机构,明晰案件中的技术难点,确保该案证据得以全面收集,起诉认定的全部犯罪事实及提出的量刑建议均得到法院判决支持。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该案的办理有力打击了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彰显了“海青蓝”知识产权综合办案组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力度和决心,切实维护了海南自由贸港营商环境。
召开全省首例知识产权案件公开听证会
全省首例实现“一地三连”远程庭审
“三个首例”表明了“海青蓝”知识产权综合办案组做精做好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决心。在办案中,办案组检察官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保护职能作用,将其作为融入和服务大局的着力点,提高检察履职主动性和有效性,为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