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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安交警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10项倡议
发布时间:2024-04-09


为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4月2日,海口市公安交警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出行10项倡议,倡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时刻牢记文明交通,安全出行。

一、远离路口大货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尽量和大货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要与转弯的大货车同时进入路口。

二、转弯前要“一停二看三通过”。当电动自行车转弯时,一定要一停、二看,确保后方没有来车再通过。

三、横过道路先停车观察。过马路时,即使是在斑马线上,也要左右观察,确保安全方可通过。

四、遵守交通信号通行。电动车通过路口遇红灯时,要停车等待,严格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过。

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双手不离车把。驾乘电动车,请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扣好帽扣。杜绝单手撑伞,杜绝边驾驶电动自行车边打电话,玩手机。

六、遵守路口让行规定。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时,要遵守路口交通让行规定,遇到让行标志要停车让行,转弯要让直行车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方能平安回家。

七、拒绝逆向行驶。根据法律规定,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应该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属于违章行驶行为,且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八、切勿从大型车辆前方绕行。车头前方的位置,正好是大车驾驶人的视线盲区。汽车只要稍微往前移动,就会将电动车撞倒卷入车下,且常常毫无知觉地继续碾压,导致伤亡惨重。

九、杜绝酒后驾驶。为了您的安全,请勿酒后驾车。

十、拒绝违法载人。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不仅影响驾驶人的操控能力,乘坐人员更是缺乏安全保障。


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网
作者: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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