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被执行人的车了。你们快来……”近日,省二中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来电,称在海口某小区地下车库发现了“失联”已久的被执行人王某及其名下车辆。执行干警立即赶到现场对王某释法,促案件顺利执结。
据了解,2021年4月13日,王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50万元,期限为2个月,双方签订《借款合同》。合同到期后,王某未如期归还借款并以各种理由拖欠,其间仅支付部分利息。李某遂提起仲裁。双方通过仲裁调解,共同确认王某尚欠李某借款本金44万元、利息及其他费用10余万元。调解书生效后,因王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决确定的义务,李某向省二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省二中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进行财产调查,发现除一车辆外无任何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干警按照卷宗内记载的王某联系方式拨打其电话也被拒接。执行干警向李某征集信息,同时将王某的车辆信息和车牌号码告知李某,并指导其可在王某经常出入的场所留意该车辆。李某经过多日蹲守,发现王某和车辆,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赶到现场后,执行干警从善意文明执行的角度出发,对王某进行了普法教育并晓以利害。王某表示几个小时内一定按照申请执行人的要求连本带息凑齐款项。在王某打电话筹款期间,执行干警对李某要求支付的本息进行了验算,却发现其通过重复计算的手段多算了1万余元的利息。
执行干警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重新核算利息,现场制作笔录,并对双方当事人予以训诫和释法。双方当事人均表示知错,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当天下午,王某凑齐案款并一次性支付给李某。至此,该案经“一波三折”,终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