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举止,提升海口市琼山区司法局三门坡司法所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以实际行动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11月24日下午,海南省府城戒毒所派驻民警,以面对面谈心谈话形式,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和梁某分别开展个别谈话教育。
在个别教育过程中,派驻民警紧紧围绕《社区矫正法》规定要求,结合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和梁某犯罪事实和现实表现,开展具有针对性个别教育,目的在于帮助、教育和引导未成年矫正对象树立正确服从意识,珍惜社区矫正期间和谐矫正环境,不断改正自身的不良行为,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特别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王某某在更换工种,到了新的工作环境中,更要遵守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私彩、定位监管、学习教育、公益劳动等具体要求,并及时向三门坡司法所汇报更换工种的具体情况。
在谈心谈话教育的基础上。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和梁某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牢固树立服刑意识,做到警钟长鸣,二要认真遵守社区矫正各项监管规定,服从监管;三要不触犯法律这条“高压线”,珍惜“自由”改造环境;四要严格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树立感恩社会、回报社会的思想意识。
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表示:一定要自觉服从三门坡司法所日常管理,自觉遵守社区矫正期间的规章制度,严格请销假,坚决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努力让自己成为合法公民,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服务社会。